The Beginning
永嘉县人力三轮车自愿回收
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25日
1.回收方式: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在2020年8月25日前到回收点上交车辆及牌证(号牌、行驶证、营运证、交易凭证等) ,并到车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签订回收经济补助协议、办理回收注销手续。交车、签订协议、办理注销手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银行账户等材料。
2.回收点:“四小车”整治办和涉及到人力客运三轮车回收的各乡镇(街道)均要设立回收点,方便群众交车。
原则上车主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回收点交车,个别车主不方便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回收点交车的,可就近去其他乡镇(街道)回收点或“四小车”整治办(上塘永兴路中楠售楼处)交车,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沟通衔接。
自愿回收补助
(一)终止营运补助标准
1. 上塘号牌的人力客运三轮车1万元/辆;
2. 瓯北号牌的人力客运三轮车1万元/辆;
3. 黄田号牌的人力客运三轮车0.5万元/辆。
(二)车辆折算标准
人力客运三轮车800元/辆。
(三)奖励措施
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在2020年8月25日前自愿交车并办理注销手续的,另享受5000元提前交车奖励政策,逾期不予奖励。
对具备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办理失业登记,并按规定享受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减免优惠。
家庭条件困难的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主,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低保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