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受理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需交验机动车。
●禁止性要求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四)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五)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六)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七)不符合环保规定的。
(八)温州市区(除洞头区外)停止办理摩托车转入登记。
线下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公路里垟路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
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新城分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508号二手车市场内南区5幢)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
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潘桥分所双屿服务点(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温金路780号(交运检测二站内))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15-4:45;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15-4:45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
具体地址: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郊区分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瓯海大道588号(车立方内))2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577-8862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