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温州泰顺县已经于7月31日将2020年退休人员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浙江省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020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2、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9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