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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6 10:37:01
The Beginning

  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1月24日河北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保障公众健康,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全市办税服务场所的通风、消毒、防疫等工作,竭力为您提供安全的办税环境。同时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我们提倡“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进厅”,并建议您在办理涉税(费)业务时,尽量选择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非接触式”办理渠道,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功能,涉及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等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页链接,或直接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二)办税服务厅。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通过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等方式提前了解排队情况,提前预约,避免长时间等候。您在进入办税服务厅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您理解和支持。

  (三)涉税咨询。如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欢迎拨打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和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同时提供咨询服务。

  (四)发票相关业务

  1.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领发票时,根据业务需求尽可能一次领足发票,减少发票领购次数。申领发票尽可能选择自助办税终端进行办理。

  2.代开发票,可登陆河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通过各地办税服务场所、政务服务大厅的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对于起征点以下小微企业(目前为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可通过手机办理网上电子发票免税代开业务。

  3.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鼓励小规模纳税人申领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您需要领用电子发票,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电子发票)】模块在线申请电子发票。

  5.如您需要领用纸质发票,建议您携带税控设备错峰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自助办税终端领取纸质发票。

  6.对清卡暂不成功的,请按以下方式尝试解决。

  第一步:开票人进入开票软件上报汇总(企业所有盘需要全部上报汇总)

  金税盘版(白色盘):【报税处理】-【上报汇总】(或登陆软件提示上报汇总成功)

  税控盘版(黑色盘):【报税处理】-【网上抄报】-【上报汇总】(无需反写)

  第二步:会计进入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第三步:开票人进入开票软件清卡

  金税盘版(白色盘):【报税处理】-【远程清卡】

  税控盘版(黑色盘):【报税处理】-【网上报税】-【反写】

  请特别注意:一是必须所有盘全部上报汇总;二是必须按顺序操作。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办理

  如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变更、任职信息异议申诉、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等工作,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手机APP和WEB端办理,或登录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另外,2020年 3月1日--6月30日期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首次汇算清缴,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登录河北省税务局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办理,并请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可以在各手机应用商场搜索或扫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查看自己2019年度收入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并全面了解相关政策;

  (二)需汇算清缴但2019年度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可通过手机APP、WEB端等途径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采集;

  (三)需汇算清缴进行退税但未完善个人信息的,可通过手机APP维护银行卡等信息。

  三、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如您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车购税申报缴纳”模块办理。

  四、车船税申报缴税

  如您需要办理车船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车船税缴纳”模块办理。

  五、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如您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请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

  1.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申报缴费和票据打印。

  2.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二)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

  1.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击“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2.可进入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进行申报缴费。

  3.可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进行申报缴费。

  4.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缴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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