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截止日期至2021年2月25日。逾期未参保缴费的不予补缴,2021年度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最低为280元,财政补助58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各统筹区可根据基金筹资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缴费标准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缴费对象为在河北省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含外省户籍在我省常住居民。
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包括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按照各统筹区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或村代办员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由代理人负责办理参保。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规定直接缴费。因重复参保数据清理不能缴费的,请向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咨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委托办理的,应提供的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具体参保登记工作可向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