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为: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统筹市域内或统筹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3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及以上100元;二级医院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三级医院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
统筹市域内定点公立中医院的起付标准执行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
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为: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统筹市域内或统筹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2%,退休职工87%;第二次住院分别提高2%,三次及以上住院分别提高4%。对于政策范围内的住院、门诊特殊疾病等医疗费用由年度最高支付9万元提高至12万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