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不一定。
南京户籍居民可以在南京任意一家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非南京户籍只能在居住证所属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分别填写、核实《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签名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确认《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