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
办理程序
取号→登记→缴费→领证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书
4.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土地他项权证书)
5.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6.变更协议
7.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8.其它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免收登记费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二、一般抵押权登记—转移登记
办理程序
取号→登记→缴费→领证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书
4.不动产他项权证书
5.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已转让的证明及抵押权转移的材料
6.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7.抵押人知悉被担保的主债权转让的书面材料
8.其它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三、一般抵押权登记—设立登记
办理程序
取号→登记→缴费→领证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委托书
3.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5.主债权合同
6.抵押合同
7.预告登记证明(已做预告登记)
8.标的物价值认定的协议或评估报告
9.抵押权人和前顺位抵押权人知悉办理顺位抵押的声明
10.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1.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经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
12.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13.公示的工商登记信息
14.其它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个人住宅抵押试点窗口为立等可取)
四、注销登记—一般抵押权注销
办理程序
取号→受理
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委托书
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5.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土地他项权证书)
6.担保的主债权已消灭的证明
7.抵押权人放弃权利声明
8.抵押权已实现的证明
9.其它必要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海港区迎宾路89号
电话:0335-365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