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材料
▶ 普通货车(含黄牌货车)可办理季度通行证、临时通行证;
▶ 危险货物运输车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混凝土等建筑工程材料的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和罐式货车应当办理重点车辆通行证;
▶ 全通通行证、绿通通行证需验证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在网上申请。
注:申请材料每年提交一次,不需每次申领通行证时每次都提交
二、通行区域
小型货车抚宁区、卢龙县不限行,小型货车申请通行证时不要勾选抚宁区、卢龙县;因电子通行证是分别由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建议无通行需求的县区不要勾选,避免审核时间过长。
每个区最多选择6条长期通行路线(季度通行证);已办理季度通行证,如确需通行禁止通行路线的办理临时通行证(1-3天)。
三、办理入口
关注【秦皇岛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业务办理】-【通行证】,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即可。
四、注意事项
1、未参加机动车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有违法未处理等情形的,需检验合格或处理违法后,方可申领通行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黄牌货车不得进入城市区、县城区,不予办理通行证。
2、运输武器、危险品、医疗废物等需要重点监管物品时,不得在网上申请货车通行证。
3、在发布旅游旺季交通管制、不利气象条件应急管控及其他重大活动交通管制期间,按照相应的管控措施执行。
4、新能源货车(不含重点监管物品运输车)不受常态机动车尾号限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措施及城市道路限行限制,不需申领货车通行证。
五、咨询电话
政务服务中心(海港区):0335-3655121
三大队(开发区):0335-8071137
六大队(山海关区):0335-5052121
抚宁大队:0335-6012570、7129609
卢龙大队:18533551659、1853355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