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所持驾驶证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锁定注销可恢复等情形。
二、线下办理
(一)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二)办理流程
1、到车管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3、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三)收费标准
10元/本
(四)办理地点
1、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榆关镇102国道火车站斜对面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2、秦皇岛市卢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河北省卢龙县经济开发区102国路北侧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3、秦皇岛市瑞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00号
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三、线上办理
1、登录》》河北公安交通管理局服务平台,点击【驾驶证业务】→【损毁换证】。
2、阅读相关须知条例和申告,确认驾驶证信息无误后填写资料。
3、选择邮政寄递或窗口自取,业务成功受理后,如果选择邮政寄递的,邮政人员将上门收取相关费用,交付机动车驾驶证及收费票据。
4、选择付款方式,确认提交后完成业务,生成业务流水号,可用于查询业务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