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请受理
(一)受理申请的时间: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 年12月31日止,每周五为街道办、兴城镇受理日;每个季度末集中审批一次。
(二)受理申请的地点: 各乡镇申请人携带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街道办居委会辖区的到所辖社区申请。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保障性住房申请表;2、家庭成员户口簿(户籍不在本地的提交居住证)、身份证;3、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和资产申报材料;4、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死亡证明);5、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证件、房屋所有权证(租赁证明)、居住地证件;6、劳动聘用合同、纳税证明、养老保险、引进人才相关证明等;(户籍不在本地的需提交的资料)7、诚信承诺书、同意接受住房和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8、复转军人证明;9、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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