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市区新引进高层次双创人才购房补贴、生活津贴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文件精神:
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
购房自住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
购房自住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适用对象
自2019年7月1日起,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领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申领生活津贴的,需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市区参保满6个月方可申请。申领购房补贴的,需与所在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市区参保满24个月方可申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