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城乡居民医保是不是老百姓通常说的“农保”?
是的。一般老百姓习惯将城乡居民医保(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俗称为“农保”,职工医保俗称为“社保”。职工医保就是单位职工缴纳的医保,居民医保是由过去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而成的。过去我市城乡居民之间医保待遇不平衡,农村人口参加的新农合保障水平相对偏低。为统筹城乡发展,让全体市民共享改革红利,从2017年开始,我市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整合为现在的居民医保,并通过两年的时间过渡,统一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消除了城乡差异。
家庭困难,交不起居民医保怎么办?
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其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资助。
具体为以下几类人员——
市民政局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救助金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一二级残疾儿童);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不含一到六级伤残军人);
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
市残联认定的重残(一、二级)学生;
市乡村振兴局认定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市卫健委认定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和麻风病患者;
市委组织部认定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等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困难人员。
对于不在上述规定范围的困难人员,鼓励镇、村两级组织发动有条件的单位、集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对其参加居民医保给予资助,发扬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防止因病致贫。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