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体检的通知
全市各职工医保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健康中国战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关爱职工健康的决策部署,对参保职工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彻查,制发廊坊市职工健康白皮书,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职工医保政策,按照《廊坊市2020年各县(市)城镇职工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部署,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三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进行免费体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体检范围
凡2021年3月31日前参加三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职工。
体检项目
1、一般检查;
2、内科;
3、外科;
4、耳鼻喉检查;
5、眼科检查(视力、眼底及裂隙灯检查);
6、心电图(十二导联);
7、低剂量胸部CT检查;
8、血常规;
9、尿常规;
10、生化检查:空腹血糖、肝功十项、肾功能、血脂四项、同型半胱氨酸检查;
11、 肿瘤六项定量筛查;
12、彩色多普勒:甲状腺、肝、胆、脾、胰、 双肾、膀胱,男+前列腺,女+子宫附件、乳腺;
13、妇科检查;
14、脂溶性维生素检查。
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从2021年4月1日开始
体检费用
此次体检费用为每人750元,均由医保支付,参保职工个人不再负担。
五、体检机构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廊坊健康管理医院、三河市医院三河市中医医院、河北燕达医院、燕郊人民医院。
体检规定
此次体检均为实名制体检,体检后统一建立电子健康病历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存档。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不得替检,一旦发现替检,所发生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体检分配
此次体检按照自愿选择原则,参保单位自愿选择体检机构(每个参保单位仅可选择一家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应按照承检能力合理分配体检人数,与体检单位核对体检人员名单,确定体检日期后及时安排职工体检,确保体检质量并负责按要求上传体检数据
异地安置人员体检
异地安置人员可回参保地体检,也可在安置地进行体检。如 在安置地进行体检,体检后需由参保单位统一将体检发票、体检报告收齐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医保中心最高报销750元。报销时还需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和开户行名称。
体检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单位应做好本单位职工体检组织工作,按时参加体检,因故不能参加体检的,请与体检机构联系,以便重新安排体检时间
二、本次体检后将为参保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因此体检不允许他人代替,不参加体检者不拨付此次体检费用。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并凭证在体检机构领取体检表。
三、体检时间为每天上午7:30到11:30。各单位组织体检人员提前与指定的体检机构联系,并配合好体检安排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少吃高脂类食品(如肥肉、蛋类),不要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早晨须空腹,请不要吃任何食品(包括饮水、服药)
3、体检人员接受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安排,按照体检内容逐项体检,不要漏检
4、检查完毕,请您将体检手册交回体检中心
5、体检结果将于一月内返回参保人员所在单位。
6、体检机构联系电话: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2077112、廊坊健康管理医院2769006、三河市医院3211329、三河市中医医院3212812、河北燕达医院3306077、燕郊人民医院33126537、廊坊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2227130、三河市医保中心电话:3212476-8066(三河)、3083685(燕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