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1月18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调整核酸检测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自1月20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政策,公告原文如下: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 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将调 整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 关工作。
三、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 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自2021年1月20日起执行,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 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