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首先要提交申请
1.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填写《河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河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以下统称为《审批表》)。
2.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
二、村(居)委会核实
1. 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实际情况的核实。
2. 对符合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3. 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4.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初审
1.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 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残联。
四、复审
1.县(市、区)残联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复审工作。
2.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材料转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定。
3.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五、审批
1.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2.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残联登记备案。
3.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县(市、区)残联并告知原因。
六、拨付资金
县(市、区)民政部门报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