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承德社保关系转移
申报条件:
因户籍关系发生迁移的参保人
申报材料:
1.户口迁出、迁入的转移证明。
2.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
3.《缴费证》等。
申报办理程序:
(一)迁出。
1.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审核。
2. 将申请者的《缴费证》 、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个人缴费记录卡》上交县区农保经办机构。
3.县区农保经办机构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向迁入地发函,函告要求转移的情况。
4.迁入地同意办理转移手续时,及时将参保人的保险金本息全部转移至迁入地农保经办机构。
(二)迁入。
1.收到迁出地要求转移的函件后,县区农保经办机构及时复函。
2.对方的个人保险关系和保险金转移过来后,及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向对方复函。
3.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完善相关手续。
(三)本县区内转移。
1.迁出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在参保人的《缴费证》及《个人缴费记录卡》的相应栏目内记录本次转移情况。
2.将《个人缴费记录卡》和《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转入迁入地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继续使用,其保险金不转移,保险编号也不作变动。
3.迁入、迁出地劳动保障事务站办结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应在3日内通知县区农保经办机构备案。
办理权限:
县区农保经办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后,迁出关系1个月内完成;
迁入关系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县区转移关系3个工作日内完成。
承办部门:
各县区农保所、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各县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乡镇政府院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