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携犬只进入机关、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体育场、娱乐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对养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限养区域
原310国道以南,二广高速以西,西南环高速以内的城市建成区。限养区域内一户限养一犬,并依法免疫。
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问题、无证养犬、不按规定时间遛犬、遛犬不拴链、犬只随地便溺等问题,努力实现公园、广场、风景区、公共绿地、市场、商场、饭店、学校、医院、影剧院、展览馆、火(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没有违规遛犬现象。
严惩违法养犬行为
洛阳警方在接到养犬相关警情后,将迅速处置,对违规犬只该收缴的要坚决收缴,对违法行为人严格处罚,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要组织重点整治并保持常态管理;按照《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畜牧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的通知》要求,对禁养犬只坚决依法处罚和收缴。
规范居民养犬行为
洛阳警方将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在早、晚遛犬高峰时段,组织执法力量和社区居委会、物业、城管等部门进社区、进广场、进公园,对违规养犬行为严格管理;对于暴力抗拒执法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并及时在新闻媒体发布,起到警示作用。
建立常态工作机制
社区警务室将全面掌握辖区犬只底数,特别是禁养犬只情况,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基层组织以及志愿者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养犬管理社会化进城。每个城市区派出所要成立不少于2名民警、4名辅警的专门执法力量,保障1台养犬执法车辆和相关执法工具,专门负责辖区的日常巡查执法。
加强宣传引导
洛阳警方将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我市养犬管理法规,切实发挥单位、家属楼院、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保安等各方作用,努力营造“以文明、自律养犬为荣,以违规、影响他人养犬为耻”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
处罚条例:
警方提醒:
1、依法注册
限养区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办理饲养登记,给它一个合法的身份。
2、注射疫苗
为了狗狗和他人的健康,请您务必及时为它注射相关疫苗。
3、承担责任
一旦选择,一生负责。请您给予狗狗充分的关心和照顾。
4、相伴一生
为了狗狗对人类的忠诚,请您不要让它成为一条流浪犬。
5、牵好犬链
为避免狗狗走失、被盗、打斗、车祸等,请您牵好犬链。
6、避免乱吠
深夜、清晨避免让爱犬吠叫,避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7、清理狗粪
请随身携带袋子、卫生纸等,遛狗时及时清理爱犬粪便。
8、避让行人
请让狗狗远离老幼病残孕等弱势人群,共建和谐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