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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养老保险哪些情况不能补缴 洛阳社保补缴新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30 10:24:37
The Beginning

  根据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的情形如下:

  1.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参保缴费记录人员,不得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事后追补缴费。

  3.本通知印发前已按规定办理过补缴业务的不得重新办理。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补缴的。

  咨询电话:0379-60652606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0379-60652596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0379-60652336

  工伤保险康复科:0379-60652597

THE END

TAG: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  业务  雇工  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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