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对象
农村居民,城乡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住院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纳32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人均580元。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一年内最高报15万元。
正常分娩二、三级医院按1200元定额报销,一级医院按600元报销。剖腹产统一按1600元报销。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患大病花费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还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自己负担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按下述标准再给予报销,其中: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大病保险资金从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三)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
困难群众住院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费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可以享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报销: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报销;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没有封顶线。
三、门诊政策
(一)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
1.病种范围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5%,不设起付线,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参保患者可随时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近期1寸免冠相片2张,到承办门诊慢性病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由诊治医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近2年内的住院或近6个月内的门诊病历进行鉴定(包括: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相关检查及检验报告等),通过鉴定当天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若通过鉴定后即可录入医保报销系统享受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
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
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住院病种33种,门诊病种35种,合计68种。
重特大疾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门诊腹膜透析的报销比例是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