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出生证明办理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亲子鉴定原件(超过一年需提供父母子三方亲子鉴定);
2.确定好宝宝姓名;
3.婴儿母亲不能亲自办理时,需婴儿母亲亲自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按手印。(如单亲或做亲子鉴定者,必须母亲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
办理地点:许昌市妇幼保健院
具体科室:
新院区门诊二楼儿童保健科(出生证明办理室)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TAG:母亲 原件 许昌市 鉴定者 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