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阳工作调动入户办理流程
1、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2、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3、办结时限为25个工作日。
扩展材料
出具户籍证明和关系证明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有效证件,本省户口迁移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户籍证明》。省外公民申请户口迁入我省,本人能够出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且公安机关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其信息的,不再要求其出具《户籍证明》。
二、公民因特殊原因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户籍证明的,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凭《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应予以出具。
三、公民需要出具户成员关系证明的,派出所依据户口簿、户籍档案等相关资料,核实后予以出具。
四、对出国(境)人员,可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公安机关不予出具相关的户籍证明。对外方要求提供我国公民血亲关系、婚姻状况等其他身份情况的,可告知其通过我国司法公证部门联系办理公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