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对象:
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7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7000元/人。
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含)以内的按55%比例救助,3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按65%比例救助,5万元以上的按75%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5万元。
二、低收入救助对象:
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5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000元/人。
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3万元(含)以内的按35%比例救助,3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按45%比例救助,5万元以上的按55%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5万元/人。
三、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后,5万元(含)以内按35%比例救助;5万元以上的,按45%比例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