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岳阳主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办法
适用地区:主城区(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
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受理单位: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补助申请。
延伸:岳阳市主城区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市主城区(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下同)城市既有住宅小区居民依法自愿参与小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建房[2018]1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各区住建部门负责受理补助申请。补助申请人为申请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补助申请人可选定1名代表负责补助申请。电梯加装完成后,由补助申请人向区级住建部门提出补助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申请材料包括:(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共同确认表
第七条 各区住建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补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至补助申请人共同收款账户。
第八条 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每半年结算一次补助资金。各区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半年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申请汇总表,上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照确定的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比例按程序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至各区财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