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耒阳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或就业所在地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由住保办统一印制的《耒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初审: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提出初审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居委会或村民委员应当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由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复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报市住保办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当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由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审核:市房产局应当自收到复核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分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耒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并建立档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