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衡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一)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网上申报的时间: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时间分两批次:第一批次为6月10日8:00—6月23日17:00,第二批次为10月11日8:00—10月24日17:00。
参加第一批次网上申报的2022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其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安排由就读高校统一通知。
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为就读学校在衡阳市行政区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衡阳市教育局。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第一批次请于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7日(节假日除外),第二批次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4日(节假日除外)到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26号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市内可乘坐123、148、150、162、165、170、113路公交车到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请向户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咨询现场认定时间,并关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认定机构发布的信息。)
现场认定可以选择现场取号和网上取号两种方式,现场取号在大厅柜台电脑办理,网上取号需手机下载"衡阳群众"APP进行提前预约取号;按照取号顺序办理,优先办理网上预约取号。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须含本人签字并拍照按格式要求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系统下载并自行用A4纸打印两份)。
②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口簿或居住证(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市部队。
④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后四位数和姓名。
⑤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⑧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符合条件的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其它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复印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考虑到校验系统网络负载和不可预见因素,建议每位考生携带原件)
三、专家审查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作出审查意见。
四、颁发证书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市本级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有"现场领取"和"邮寄"两种方式,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环节时可依个人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应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其中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不予认定的原因,由认定机构告知申请人就读高校,再由就读高校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