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单位参保:凡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参保: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灵活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单位参保:
(一)办理新参保职工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一式二份)
(2)《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参保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第一次参保需参保职工一寸近照一张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单位首次参保: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
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符合参保范围的居民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村或居民保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2、单位参保:
(1)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报《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办理参保职工登记。
办理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荔城区府综合楼1层
电话:0594-2390934
莆田市涵江区农村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