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泉州职业院校实习补贴
享受对象:职业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
政策内容:职业院校实习生在企业实习补贴期限为3个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每个实习生只能享受一次实习补贴。
申请条件:
1.泉州市职业院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
2.按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毕业年度在校生到我市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实习3个月以上(含3个月)。职业院校实习生本人申请实习补贴时应提交以下材料:①《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表》;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③《福建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考核鉴定表》、实习单位打卡或签到记录。申请人所在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院校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①《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汇总表》;②申请人《福建省职业院校实习生实习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③ 福建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实习考核鉴定表、实习生实习单位打卡或签到记录。
受理机构:市就业人才中心,联系电话:0595-2813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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