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各用人单位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及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1、4)。
(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泉州市+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由单位组织撰写,不少于2000字(报告格式见附件2)。
(三)申请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整本复印)、学历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创新、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四)申报单位应参照《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附件3)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单位应将拟申报工作室的场地录制视频,并刻成光盘。市人社局将组建考察组进行实地走访,对光盘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帮助优秀的候选对象认真梳理总结,形成高质量的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实地察看所申报工作室的实际情况,确保过程公平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二)各申报单位应于12月24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jjzjk85681348@163.com),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附件2、3与其它申报材料,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附件1、4单独提交。
(三)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泉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浏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