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申领条件由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12个月及以上);
2.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
(二)补贴标准
1.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2.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
证书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及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工信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人才网等相关证书国家主管部门管理的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可查询到的。
(1)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中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2)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相当于高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3)取得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申领程序
在取得证书(以证书上标注的日期为准)12个月内可通过微信—“职补小助手”小程序进行补贴申领。
(四)受理期限:
2021年12月31日前
■温馨提示: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尽快在2021年12月31日前进行申领,逾期无法受理。
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22376044
鲤城区:22176692
丰泽区:22885218
洛江区:22633578
晋江市:85698477
石狮市:88781025
惠安县:87390967
南安市:86357533
台商区:68182106
泉港区:87991768
安溪县:26008890
永春县:23872658
德化县:23521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