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烟台伤残待遇核定支付指南
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伤残待遇核定支付
实施编码:11370600004259976E3372014022003
(二)实施机构: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科。
(三)办理对象:工伤职工
(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五)办理条件: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的。
(六)审查材料: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七)办理证件:无
(八)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九)办理收费:无。
(十)办理咨询:0535-6712072
经办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并告知一次性需补齐的材料;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审核 | 即时办结 | 补充材料或予以审核 |
审核 | 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条件符合材料齐全准予办结 | 20个工作日(如有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结算) | 予以审核 |
办结 | 待遇支付 | 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完成 | 核准支付 |
工作表单
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