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烟台对养犬人未及时清除犬粪如何进行制止和处罚?
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统筹安排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文明养犬公益宣传等相关工作,主要对养犬人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以及在重点管理区的养犬人携犬出户时未即时清除犬粪的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
市城市管理局将组织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重点管理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对养犬人未即时清除犬粪、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