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方式
申报范围
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要求,分类认定主要面向在烟台市范围内创新创业(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不在申报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暂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学校),符合分类认定目录中规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其中,A 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B、C、D 类人才年龄不超过 60周岁,E 类人才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C、D 类人才所获奖项(荣誉称号)、成果须为近 5 年取得。A、B、C、D 类认定针对自主培育、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E类认定仅针对自主培育或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方式
申报全程网办,登录“人才烟台网”,点击“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入口”浮窗即可申报。
申报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和申请单位根据提示要求,在线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即可。
请您一定要根据平台要求填写资料、上传附件,误填、漏填等均会影响您的申报进度。
(二)审核
经过单位-区市-市级审核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相应类别录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库。因审核涉及的各类认定须组织相关部门联审,联审通过后须公示 5 天时间,审核办理时限一般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认定
通过认定后,您可以在线查看、下载您的“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
(四)管理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库进行统一动态管理,满三年需要重新登记备案。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随时重新申请认定。
(五)服务
D类及以上人才凭证书可在本公众号“人才服务-电子服务卡”栏目办理对应类别的“电子优才卡”,E类人才凭证书可办理“电子优青卡”。
高层次人才凭卡可按照类别享受相应的绿色通道服务,具体按照《烟台市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
高层次人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认定层次、收回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者追回其所享受的政策待遇。
1.政治上存在问题或不良倾向的;
2.学术、业绩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认定层次的;
4.受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执法部门)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5.认定期内违法违纪并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触犯刑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6.认定期内违反有关规定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7.其他需要取消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的情形。
因上述第1、2、3项情形被取消认定层次的,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