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沂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县属国有企业,致力于打造文化旅游龙头项目,开展文旅产业、教育培训、文化创意等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4.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及相关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3月28日前取得学历及相关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8日9:00—4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3月28日11:00—4月2日16:00;
报名网站: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1.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试、面试时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3月28日11:00—4月2日16:00.
在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缴费和打印有关资料。通过网上初审的,在2021年3月28日11:00—4月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2021年4月8日9:00-4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务必手写签名)、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8日,不含在校期间的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普通话等级证书、资格荣誉证件等材料。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凭境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诚信承诺书
沂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