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第一种:一次性创业补贴
1)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2)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
3)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第二种: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
2)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4)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申请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营业执照;
2)创业者身份证;
3)财务报表;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注意:就业创业证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信息由县区人社部门核查。
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营业执照;
2)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书;
3)申请补贴时近12个月的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加盖公章);
4)申请补贴时近12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5)《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注意:就业创业证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信息,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由县区人社部门核查。
➤中小微企业的界定: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点此查看划定标准)
办理流程
第一步:符合条件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
第二步: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第三步:公示无异议向财政申报核拨;
第四步:财政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0539-8056681
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报财政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