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方式:
2020年3月2日(周一)开始,采取电话预约
预约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业务办理:
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离婚登记、婚姻档案查询、复印、打印等
业务办理时间及人员数量安排
1、每日结婚登记和其他业务不超过36对(含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婚姻档案查询、复印、打印不超过12人次。
每天预约时段为:
上午8:30—9:00、9:00—9:30、9:30—10:00、10:00—10:30、10:30—11:00、11:00—11:30
下午13:30—14:00、14:00—14:30、14:30—15:00、15:00—15:30、15:30—16:00、16:00—16:30
注:每个时间段不超过3对。
2、每日离婚登记不超过8对
每天预约时段为:
上午8:30—9:10、9:10—9:50、9:50—10:30、10:30—11:10
下午13:30—14:10、14:10—14:50、14:50—15:30、15:30—16:10
注:每个时间段不超过1对。
预约电话:
0533—2150381
预约流程:
1、申请人拨打电话给张店区民政局,提出要办理的业务以及时间段;
2、工作人员会根据已有的预约信息,告知申请人是否可以预约该时间段;
3、如预约满的,可顺延至第二天或由申请人自行选择预约时间;
4、申请人预约成功后,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前往民政局办理业务。
温馨提示:
1、办理时间内赶不到现场的要提前电话告知婚登中心,办理时间内赶不到现场也不提前告知的视为放弃,不受理未经预约业务。
2、进入登记大厅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消毒,如实填写《关于疫情防控承诺书》,除人证识别程序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室内各窗口之间当事人及候登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间隔1.5米以上。
3、疫情防控期间,结婚登记大厅每次只允许进入3对、离婚登记窗口每次只允许进入1对群众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须尽快离开登记场所,办理过程中不允许任何亲朋陪同。
4、疫情防控期间离婚登记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结婚登记暂停颁证仪式。
5、因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最吃劲的关键时期,为保障群众自身安全,如当事人无特殊需要,建议选择疫情结束后来办理所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