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9〕935号),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考虑到运输企业和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方式还需要逐步适应,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设置了半年过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这些运输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后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出台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的省份,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过渡期政策。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的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未安装ETC,或已安装ETC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以及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领取CPC卡或纸质通行券通行的车辆,均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