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中共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淄发〔2017〕34号);
《关于印发<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发〔2018〕44号)。
补贴标准
本科学历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办理条件
毕业三年内、2017年12月13日后首次到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全职就业、为本人首次购房、在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日制高校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
受理地点
高校毕业生在市属26家企业(附件1)就业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大厅提交申报资料;其他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所在区(县)政务中心人社服务大厅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材料
1.《淄博市在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可从人社网站下载(附件2),或现场填写】;
2.购房合同和发票;
3.金融机构代发工资证明;
4.毕业证书(可容缺,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后台通过学信网查询)。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窗口于每年5月31日、11月20日前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审核;随到随办,对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咨询方式
市 级 : 0533-12333
张店区:0533-2158796
淄川区:0533-5285191
博山区:0533-4251528
临淄区:0533-7310390
周村区:0533-6183055
桓台县:0533-8266789-8356
高青县:0533-6967137
沂源县:0533-3241490
高新区:0533-3582876
经开区:0533-7870200
文昌湖:0533-6030057
附件1:《市属国有企业名单(26户)》下载
附件2:《淄博市在企业工作的硕士、本科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