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职工医保参保条件:
1. 本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均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医保。
2. 全市分设12个参保经办地区(简称参保地):
(1)市直
(2)张店区
(3)淄川区
(4)博山区
(5)临淄区
(6)周村区
(7)桓台县
(8)高青县
(9)沂源县
(10)高新区
(11)文昌湖
(12)经开区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1. 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以外的、具有本统筹区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
2. 中小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学生在就读地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3. 取得我市《居住证》的人员。
4. 本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5. 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籍学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