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办事群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我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2月26日0时至3月20日24时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期间全省范围部分人社业务暂停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影响的系统和相关业务
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社保)办事大厅、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建设银行自助一体机社保全省通查、下放到银行网点协助办理的部分人社业务、济宁市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系统、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济宁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人社通app(含资格认证)、济时通app、济宁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查询办理功能、支付宝济宁社保查询功能、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下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使用。受到影响或暂停办理的业务包括:
(一)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所有业务,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业务;面向政府各部门及社会提供的社保数据查询接口服务业务。
(二)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三)就业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培训开班申请和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
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3月21日0时,各项业务服务全面恢复正常。
三、温馨提醒
(一)停机期间未及时受理的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系统恢复后优先受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二)停机期间工伤职工在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住院治疗,其医疗(康复)费用由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做好记账登记,待系统恢复后,按正常流程结算;
(三)2022年3月应发放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定期待遇,提前至2月发放;
(四)2022年2月21日0时起,停止受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申请;
(五)停机前已完成“社保核定”征缴业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不受影响;
(六)停机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在税务部门办理自主申报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七)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出具社保参保证明的,停机期间可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
(八)停机期间,本年度第二批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已受理完毕,不影响现场鉴定工作开展,待系统恢复后进行信息补录;
(九)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通过窗口等线下服务渠道正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十)停机期间,就业登记(单位就业人员、个体经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登记(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无就业经历人员)因缺少社保信息,实行个人承诺,容缺办理。
系统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人社业务电话(http://hrss.jining.gov.cn/col/col73653/index.html)咨询。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