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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标准
阶段性租赁补贴按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成员数量分级确定补贴标准:
1口人家庭(申请人单身未婚)补贴300元/月;
2口人家庭补贴350元/月;
3口人及以上家庭补贴400元/月。
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
符合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本科以上学历家庭,可申请承租怡宁家园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参照市场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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