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 住院医疗待遇
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
支付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分别为80%、70%、55%,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住院费用提高5%;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按同级医院比例的60%支付,年度内最高3万元。
2. 慢性病报销起付线:
慢性病 500元起付线(血友病、尿毒症不设起付线)。
支付比例:甲类70%、乙类一、二、三级分别为65%、55%、45%。
最高支付限额:甲类7万元,乙类5000元,2种甲类及以上15万元,2种乙类及以上6000元,甲、乙类按甲类7.5万元。
3. 大病保险
起付线:起付标准为1.2万元。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60%,10万元(含)至2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65%,20万元(含)至3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70%、30万元(含)以上报销比例75%,年可报销大病保险40万元。
4. (特药)省级大病统筹保险:
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60%,年最高补偿20万元。
5. 无责任人的门诊意外伤害:
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发生的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支付比例8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