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白湖新区辖区内原居民适龄儿童入学
辖区内原居民指具有白屯村、张堌堆、张营村、八店村、陈庄村、大孟村、李王庄、南黄庄、李楼村、谭岗村、许庄村、尹营村、甄庄村、甄庙村、李集村、毛行村、朱孟庄、常利村、孙杨田、白庄村、新兴村、东石佛、西石佛、航运新村、国光村、工联新村、东赵村、廉庄村等许庄街道参与集体经济分配村居居民及石桥镇范围村居居民。本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的,未拆迁的根据户口簿地址就近入学,已拆迁的按照《拆迁协议书》中回迁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具体要求如下: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可在户口簿地址或安置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拆迁协议书或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户口簿地址或安置地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拆迁协议书或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 太白湖新区购房且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与现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具体要求如下: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自有房产交房并实际入住。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共有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3)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住宅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且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适龄儿童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3. 对于在太白湖新区购房且户籍已迁入但未实际入住的;在太白湖新区购房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迁入的;
家长报名时可根据房产地址按照片区就近选择学校,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所选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调剂。学生须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太白湖新区务工或经商且长期生活居住,其子女需在太白湖新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采取积分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要求进行积分,由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选择学校进行派位。如辖区内所有学校均无空余学位,根据省教育厅“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的要求,返回流出地入学。
5. 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
(如优抚对象子女,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等)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