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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条件(泰安市户籍人口)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12 06:26:58
The Beginning

  泰安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条件

  1、本人办理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应当通过互联网专用APP、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http://sdmsjw.gov.cn)等登录“山东省居住登记平台”申报居住登记;

  或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2、未成年人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

  居住登记由监护人代为申报。

  注意:房屋出租人应配合派出所进行出租房屋信息的登记,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THE END

TAG:互联网  常住  户口所在地  泰安  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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