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领条件:
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受理时间:
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文件要求,我市2021年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