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地方特产
收费标准
初次登记费350元/只,以后每年签注费150元/只。
初次登记收费350元/只,以后每年签注收费150元/只。补办犬牌100元/个(电子犬牌);补办养犬登记证5元/个;补植电子标识40元/个(含注射费)。
收费管理方式
养犬管理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公安机关统一征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财政票据信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TAG:山东省 票据 财政厅 税收 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