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19年6月1日,公安部推行的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措施:可以办理同一车主名下的两辆机动车号牌互换业务。
适用范围
1、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
2、同一登记地;
3、同一号牌种类;
4、非营运机动车;
5、对于已办理互换的,1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小伙伴们千万记得还要把两辆车开来进行照相哦
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互换号牌机动车的行驶证3、互换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
若委托代办需携带的材料:
为个人车主代办: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委托书;
为单位用户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办理地址
威海市区: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温泉西路123号)
★市车管所高区服务站(恒泰街1号)
文登区:
★文登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文登区河右路288号)
荣成市:
★荣成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荣成市荣昌路100号)
乳山市:
★乳山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乳山市青山路北首)
温馨提示:
1.办理号牌互换业务时,两辆机动车的号牌需拆卸回收;
2.如果您的车辆已经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保留的号牌是不可以进行号牌互换的,机动车号牌互换必须是在用机动车辆之间互换;
3.互换号牌业务中车辆不能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等不正常状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