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受理单位
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
2.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户口簿,外地户籍人员提供我市的《居住证》;
3.零就业家庭成员中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生的需提供《学生证》,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下的需同时提供多个户口簿; 低保家庭困难人员需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证》;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丧偶或离异证明;残 疾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