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教育救助类的申请时间和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申请对象符合专科和本科新生救助的,应在每年7月30日至8月20日期间,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8月底前报各区市民政部门审批,9月10日前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将教育救助金足额发放至救助对象手中。
符合在校学生救助的,7月30日后可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区(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及时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将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