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非联网结算)
二、服务对象: 参保居民
三、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异地或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住院费用,予以审核报销。资料齐全,正常参保缴费,符合享受待遇的政策规定。
四、申办材料
1.医院收费有效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2.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两证”(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居民提供个人承诺书1份。
五、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市直:环翠区胶州路7号一楼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社保大厅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二楼1-6号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
环翠区: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2F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医保综合业务窗口;
高区:抚顺路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社保大厅9号窗口;
经区:齐鲁大道66号4楼政务服务中心11、12号窗口;
临港区:江苏东路15-1政务服务中心东大厅一楼25、26号窗口。
2.网上办理:
a.登录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服务大厅】,通过社保个人网上申报办理
b.通过【威海阳光医保小程序】申报办理
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通过现场或网上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办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结算、拔付。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
市直:环翠区胶州路7号一楼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社保大厅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二楼1-6号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
环翠区: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2F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医保综合业务窗口;
高区:抚顺路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社保大厅9号窗口;
经区:齐鲁大道66号4楼政务服务中心11、12号窗口;
临港区:江苏东路15-1政务服务中心东大厅一楼25、26号窗口。
2.电话查询:
市直 | 5190857 | 环翠 | 5201760 |
经区 | 5997385 | 高区 | 5629010 |
临港 | 5551203 | 荣成 | 7523380 |
乳山 | 662644 | 文登 | 8463231 |
3.网上查询:
a.登录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入【服务大厅】,通过社保个人网上申报个人信息功能进行查询。
b.通过【威海阳光医保小程序】查询。